法律百科吧

提起工傷行政訴訟提交的材料

提起工傷行政訴訟提交的材料包括:
1、行政複議決定書或者不予受理的證明文件。
2、起訴書。起訴書需要載明下列內容:原告是個人的,需要載明個人的基本情況,如姓名、年齡、職業和住所等。原告是企業或其他組織的,需要載明企業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被告的名稱、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地姓名、職務;訴訟請求以及起訴的主要事實根據和理由。提起訴訟的年、月、日。
3、工傷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勞動關係證明、工傷事故證明、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或者職業病鑑定書)等。

提起工傷行政訴訟提交的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