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訴訟中是如何確定原告和被告的
我國現行法律對行政訴訟原告的要求是適格,即構成原告資格的條件是:第一,起訴人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具體行政行為侵害。第二,起訴人與具體行政行為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係。因此,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只要具備上述兩種情形中的一種,便可認定其符合行政訴訟的原告主體資格,即上述兩條件為選擇關係。
行政訴訟中被告的確定規則是:
根據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複議機關是共同被告;
複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複議機關是被告。
複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複議決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起訴複議機關不作為的,複議機關是被告。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
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所作的行政行為,委託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行政機關被撤銷或者職權變更的,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複議機關是共同被告;複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複議機關是被告。
-
立案多長時間能把錢追回來呢
看案件偵查情況。如果公安機關積極追贓的,凡追回的,應當及時返還受害人。在司法實踐中,完全追回的概率幾乎為零,詐騙案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存在揮霍一空的情況,能追回30%的,就是效果比較好的。對於未能追回的部分,在刑事判決書中,人民法院應當責令犯罪分子繼續償還。受害...
-
怎樣確定行政訴訟的地域管轄?
律師解析:地域管轄權應當按照如下情形確定:1.應當到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法院起訴。或複議機關所在地法院起訴;2.由高級人民法院確定管轄;3.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或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4.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
-
現在車牌可以過户嗎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1、不能。車牌是不能過户的。2、車輛可以辦理過户,只要雙方攜帶賣方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等證件即可,但是車牌號不能辦理過户業務。3、原車牌只可以轉移到車主的新車信息上,不可以過户給其他人。也就是説,即使車牌號過户到其他車輛上,半年內車...
-
濫用職權罪屬於行政犯罪還是刑事犯罪
濫用職權罪屬於刑事犯罪,構成該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