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訴訟如何確定被告
一、提起行政訴訟如何確定被告?
1、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作被告。
2、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複議機關作被告。
3、由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所作的具體行為,該組織是被告。
4、委託某一組織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委託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5、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派出機構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該行政機關是被告
6、行政機關被撤銷的,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二、行政訴訟的特徵:
(1)行政訴訟所要審理的是行政案件。
這是行政訴訟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與其他訴訟的區別。刑事訴訟解決的是被追訴者刑事責任的問題;民事訴訟解決的是民商事權益糾紛的問題,而行政訴訟解決是行政爭議,即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爭議。
(2)行政訴訟是人民法院通過審判方式進行的一種司法活動。
這是行政訴訟與其他解決行政爭議的方式和途徑的區別。在中國,行政爭議的解決途徑不止行政訴訟一種,還有行政複議機關的行政複議等等。而行政訴訟是由人民法院運用訴訟程序解決行政爭議的活動。
(3)行政訴訟是通過對被訴行政行為合法性進行審查以解決行政爭議的活動。
其中進行審查的行政行為為具體行政行為,審查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不受違法行政行為的侵害。這就決定了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在審理形式和裁判形式上有所不同。如行政訴訟案件不得以調解方式結案;證明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舉證責任由被告承擔;行政訴訟的裁判以撤銷、維持判決為主要形式等。
(4)行政訴訟是解決特定範圍內行政爭議的活動。
行政訴訟並不解決所有類型的行政爭議,有的行政爭議不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而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均無類似於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的限制。至於,不屬於行政訴訟解決的行政爭議只能通過其他的救濟途徑解決。
(5)行政訴訟中的當事人具有恆定性。
行政訴訟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相對方,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政訴訟的被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管理方,即作為行政主體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訴訟的當事人雙方的訴訟地位是恆定的,不允許行政主體作為原告起訴行政管理相對方。這個特點與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不同。民事訴訟中訴訟雙方當事人均為平等的民事主體,原被告不具有恆定性,允許被告反訴;而刑事訴訟,也存在着自訴案件中允許被告人作為被害人所訴自訴人。
民眾或普通法人組織在起訴之前,總不能連被告是誰都不清楚,主要是因為有些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之前必須要先走行政複議這個過程,但是,還有些行政侵權行為是可以直接起訴的,也就是説不同的行政訴訟案例當中,被告的主體是不一樣的。
-
如何才能撤銷行政處罰
一、如何才能撤銷行政處罰行政處罰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撤銷,也可以通過行政訴訟撤銷。複議機關複議認為原行政處罰確有不當的,撤銷或變更行政處罰決定。訴訟後人民法院認為行政處罰確有不當的,也可以撤銷行政處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六條行政機...
-
什麼是行政許可,行政許可的作用是哪些
一、什麼是行政許可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行政許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經依法審查,通過頒發許可證、執照等...
-
城市管理執法行政處罰權範圍有哪些?
一、城市管理執法行政處罰權範圍有哪些?城市管理執法的行政處罰權範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藥品監管方面與城市管理相關部分的行政處罰權。...
-
行政許可的設定與行政處罰的設定的區別
行政許可的設定與行政處罰的設定的區別是:行政許可的設定淵源相比較行政處罰的設定淵源,要求更高。而行政處罰的設定之中可以由省級政府、設區的市級政府、部門規章來設定,所以行政許可的設定要求主體更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