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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不管事找誰投訴

依據我國相關法的規定,派出所的民警有不作為情形的,當事人可以到上級的公安機關舉報,或者申請行政複議。

警察不管事找誰投訴

法律依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複議辦法 第四十七條

行政複議期間行政複議機關發現被申請人或者其他下級行政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製作行政複議意見書;有關機關應當自收到行政複議意見書之日起60日內將糾正相關行政違法行為或者做好善後工作的情況報告行政複議機關:
(一)具體行政行為有違法或者不當情形,導致被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的;
(二)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存在不作為的;
(三)具體行政行為存在瑕疵或者其他問題的;
(四)具體行政行為依據的規範性文件存在問題的;
(五)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中存在問題和制度漏洞的;
(六)行政機關需要做好相關善後工作的;
(七)其他需要製作行政複議意見書的。
行政複議期間,行政複議機構發現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可以製作行政複議建議書,向有關機關提出完善制度和改進行政執法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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