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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註銷重考流程是怎樣的?

駕駛證註銷重考流程是怎樣的?

一、駕駛證註銷重考流程是怎樣的?

1、本人或者監護人提出申請註銷的重考流程

本人因個人原因註銷駕駛證的,要重新提交資料,審核通過後就可以重新考試。

2、機動車駕駛證因超過了有效期未換證的重考流程

駕駛證過期不足一年的,直接到車管所辦理換證即可;超過一年不足三年的,除了要提交相關的資料,還要重考科目一;超過三年未換證的,則駕駛證會被吊銷,要重考所有科目。

3、機動車駕駛證換證或年審時未提交體檢報告的重考流程

準備相應的體檢報告到車管所的業務窗口提交,審核通過後就可以重考駕駛證。

4、身體條件暫時不符合規定的重考流程

因身體原因暫時註銷駕駛證的需要提交身體報告,審核通過以後才可以重新參加考試。

二、駕駛證註銷重考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第27條的規定,對駕駛證持有人作出的,註銷駕駛證不屬於行政處罰行為,從註銷之日起,可以重新申請學習駕駛證。

駕駛證註銷後,只要不是被吊銷或撤銷的,申請人的申請條件被審核符合後,基本上都可以預約考試,並沒有規定必須多長時間才能重考。

在實習期一年內,只要被累計計滿12分,無論什麼車型的駕駛證,都將被註銷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被計滿12分後註銷駕駛資格,要取得駕駛證就必須重新報名,報考所有科目。

實習期因為扣分滿12分而被註銷駕駛證,可以重新報名,不需要等待三年後。

已經獲得了駕駛證但被註銷的公民,若想再次獲得駕駛證,需要先了解自己駕駛證被吊銷的原因,若不是因為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等的原因而被吊銷,那麼從吊銷之日起按照首次獲得駕駛證時的流程重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