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有哪些?
一、餐飲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有哪些?
申請資料包括:
a.餐飲服務許可申請書。
b.預先核准名稱的證明。
c.餐飲服務場所使用證明和設備佈局、工藝流程、衞生設施等示意圖。
d.提出申請的餐飲服務經營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的身份證明覆印件。
e.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明覆印件。
f.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g.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範性文件或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行政許可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1、申請:申請人向辦證窗口提交申請。
2、受理: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領取《補正材料通知書》;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發放《餐飲服務許可受理決定書》。
3、審查:辦理窗口按照《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範》組織現場審查驗收。
4、決定:政府機構現場審查符合標準的,做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不符合標準的,做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並書面説明理由。
5、許可證頒發: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和現場核查符合法定條件和標準的,做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法定時限內頒發《餐飲服務許可證》
注意:對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補正後受理。
《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臨時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
餐飲服務許可證是國家對餐飲服務的監督管理手段。申請從事餐飲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相關部門已經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目前在我們國家,如果是餐飲行業需要提出行政許可的話,首先就是需要向辦證窗口提交書面的申請書,然後就是根據所提交的一些材料來做出一定的審查,最終才能夠決定是否頒發行政許可證件,這是屬於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有規定的行政許可的一系列的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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