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如果一方拒絕要怎麼辦
行政許可2.56W
如果對方無正當理由不出庭,那麼可以缺席仲裁,仲裁裁決出來後,可以申請執行。
如果之前達成了關於仲裁解決爭端的協議,且該協議不違反仲裁法,則可以受理。
如果從始至終都未達成關於仲裁解決爭端的協議,則不能仲裁,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條,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
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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