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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規劃許可證

辦理前置條件:

如何辦理規劃許可證

1、取得修建性詳細規劃及總平面設計方案批覆

2、取得建設工程設計方案通知書批覆及批覆總平面圖

3、取得土地證(不動產權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為完善保障城鄉居民消防逃生進出安全和户距道路區域功能建設發展井然有序、綠化水電基礎設施能夠順利開展,並得到配套建設,結合公民的自身歷史現狀、生產生活生存、商業居住生活等長期需要,根據《城鄉規劃法》和《土地管理法》,應合理的設置建設生活用地,指導公民根據《城鄉總體規劃》、《村莊總體朝向規劃》《村內户距道路建設規劃》《村內綠化水電基礎設施配套規劃》和生產生活居住等需要,到所在轄區居委會,申請填寫《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或(原址建房同意書)》後,經過城鄉消防、規劃部門受理審結,對社會基礎建設、自然生態和對他人的生產生活均無影響,無不良嚴重違法記錄,簽字同意,可在規劃區內或按照《城鄉總體規劃》《村內户距道路建設規劃》有序建設,超過三層以上的要有政策性手續,依法核發的準建手續、法律憑證,也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權力。控制有關擬建工程選址設計用途符合城鄉用地規劃建設要求的法律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