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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執行銀行扣款不夠怎麼辦?

行政強制執行銀行扣款不夠怎麼辦?

一、行政強制執行銀行扣款不夠怎麼辦?

收到法院的行政強制執行裁定書以後實在沒有執行能力的可以申請分期繳納或者暫緩繳納,因為被執行人真的沒有錢交罰款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即便強制執行也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如果有能力交罰款卻拒不交納,財產會被法院查封凍結。

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行政機關批准,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法律上沒有規定最長多少時間,這要看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能否同意了,或者法院怎麼判了。《行政處罰法》規定,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的,可以申請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

行政罰款,當事人是必須繳納的,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是,如果當事人確有困難,可以申請暫緩或分期繳納。

法院收到強制執行的申請後,會立案執行,強制執行的方式可以包括強制凍結劃撥當事人的銀行存款、查封扣押拍賣或變賣當事人的可執行財物。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行政機關批准,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二、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

(一)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

(二)劃撥存款、匯款;

(三)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四)排除妨礙、恢復原狀;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強制執行方式。

一般的行政罰款根本就不需要通過人民法院做出強制執行的裁定,因為行政單位本身就有權利在職責範圍之內依法對違法相對人進行行政罰款。有沒有執行能力都會調查清楚的,做出的行政罰款數額也不會高於當事人的實際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