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行政 > 行政訴訟

行政強制執行怎樣申請中止終結?

一、行政強制執行怎樣申請中止終結?

行政強制執行怎樣申請中止終結?

符合法律上規定的中止條件,可以申請中止強制執行,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執行:

(一)當事人履行行政決定確有困難或者暫無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對執行標的主張權利,確有理由的;

(三)執行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且中止執行不損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機構認為需要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中止執行的情形消失後,行政機構應當恢復執行。對沒有明顯社會危害,當事人確無能力履行,中止執行滿三年未恢復執行的,行政機關不再執行。

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條件是什麼?

刑事訴訟是處於平等對抗地位、有糾紛的雙方向處於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訴其糾紛,並請求裁判方解決其糾紛的活動。在刑事訴訟中,申請法院執行的條件主要有: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申請執行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起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算。

三、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有什麼?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執行,是指義務人不履行法律、法規等規定的或者行政行為所確定的可代替作為義務,由行政強制執行機構或第三人代為履行,並向義務人徵收必要費用的行政強制執行方法。

(二)執行罰

執行罰是一種間接強制執行的手段。它是指有關國家機構對拒不履行已經生效的具體行政行為的當事人進行制裁,以迫使當事人自覺履行該具體行政行為所確定的義務的法律制度。

(三)直接強制

直接強制,是指在採用代執行、執行罰等間接手段不能達到執行目的,或無法採用間接手段時,執行主體可依法對義務人的人身或財產直接實施強制,迫使其履行義務或實現與履行義務相同狀態的強制執行方法。

申請中止強制執行必須符合法定條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時,必須滿足五個條件。第一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第二被執行人沒有按照規定履行義務;第三在該法院的管轄範圍之內;第四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第五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上規定的權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