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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中止執行申請

法律1.95W
強制中止執行申請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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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中止執行

您的情況比較複雜。從程序上説,您請求返還財產依據的是2009年的判決。您應該在兩年內申請。既然您申請了執行,啟動了強制執行程序,要中止它,可以再申請撤回以前的申請。依據的法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