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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有哪些準備工作

怎樣辦理股權質押登記

怎樣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有哪些準備工作

(一)前期工作

1、瞭解出質人及擬質押股權的有關情況。

⑴出質人的出資證明書、股份或股票。

⑵出質人如為自然人,應提供有關身份的證明;如為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及其它有關文件。

⑶出質人如為法人,另須有法人董事會同意股權出質的決議。

⑷出質人應提供有會計師事務所對其股權出資而出具的驗資報告。

2、出質的股權如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須有該公司過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出質的決議。

3、瞭解擬出質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質的情況。

出質人應出具對擬質押的股權未重複質押的證明(若重複質押,需有質權人出具的同意函)。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應瞭解擬出質的股權是否有下列情況:

⑴記名股票於股東大會召開前三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紅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股東名義的變更登記;

⑵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的;

⑶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職工期間內不得轉讓的;

⑷股東的股份自公司開始清算之日起不得轉讓的;

⑸公司員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該股份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的;

⑹國家擁有的股份的轉讓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

⑺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轉讓的。

(二)到工商局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

到工商局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應標明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複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複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印章);

4、股權質押合同;

5、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覆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於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下同);

6、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對於怎樣辦理股權質押登記這一問題,小編已經給出了詳細的解答。前期工作就是對企業出質股份的審查,看是否可以進行股權質押。通過後就可以到工商局申請辦理,並按要求提交材料證明,規範的流程才能保證質押的法律效力,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泰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