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審判人員迴避
行政訴訟1.28W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問一下關於行政訴訟審判人員迴避的問題
你好,對於行政訴訟審判人員迴避的回答如下。陪審員屬於審判人員,陪審員的迴避由法院院長決定。
刑訴中:第30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的迴避,應當分別則院長、檢察長、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民訴:第47條:院長擔任審判長時的迴避,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審判人員的迴避,由院長決定;其他人員的迴避,由審判長決定。
-
行政拘留過可以做村幹部嗎
被行政拘留過還是可以做村幹部,行政拘留只是行政處罰,被處罰人不會被剝奪政治權利。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採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懲罰措施,一般對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是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達拘留所執行。年滿十八週歲的村民,不...
-
什麼是侵權責任糾紛訴訟時效?
一、侵權行為的一般訴訟時效一般訴訟時效對侵權行為同樣運用。侵權損害賠償的訴訟為3年,超過這一期限,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利益的權利。《產品質量法》第45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自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益愛到損害...
-
行政機關中止執行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一、行政機關中止執行條件是怎麼規定的?行政機關中止執行條件是,當事人履行行政決定確有困難或者暫無履行能力的、執行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且中止執行不損害公共利益等情形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執行:(一)當事人履行行政決定確有...
-
被害人能申請行政複議嗎?
一、被害人能申請行政複議嗎被害人能申請行政複議,申請行政複議的條件是:(一)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定的被申請人;(二)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係;(三)有具體的行政複議請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五)屬於《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範圍;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