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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侵權責任糾紛訴訟時效?

什麼是侵權責任糾紛訴訟時效?

一、侵權行為的一般訴訟時效

一般訴訟時效對侵權行為同樣運用。侵權損害賠償的訴訟為3年,超過這一期限,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利益的權利。

《產品質量法》第45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自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益愛到損害時起算”。《環境保護法》第42條規定:“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計算”。《國家賠償法》第32條規定:“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2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在處理侵權損害賠償案件中,要注意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運用法律原則,不能完全運用《民法典》的規定。

二、侵權行為的最長訴訟時效

侵權行為的最長訴訟時效,規定為20年。在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用户之日起,消費者滿10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1)侵權民事責任的概念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2)侵權民事責任的特徵

①侵權民事責任是法律責任,不是道義責任;

②侵權責任是民事法律責任,不是刑事、行政責任;

③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是財產責任;

④侵權責任以補償性為主。

三、如何確定自己侵權要承擔法律責任?

構成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規定承擔連帶責任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相應的賠償數額;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支付超出自己賠償數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什麼是侵權責任糾紛訴訟時效,一般認為侵權是屬於民事糾紛,針對於侵權侵權人,肯定是要對被侵權人進行相應的賠償。具體賠償需要根據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以及雙方之間的協商和訴求來進行確定。如果對方之後拒絕進行賠償,或者不進行賠償的話,可以向法院直接進行申請提起強制性執行。如果需要進行諮詢相關案件,可以點擊“立即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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