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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所需材料

行政複議所需材料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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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徵地行政複議所需材料需要哪些啊?

.由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行政複議申請書一式三份,被申請人是兩個以上的,每增加一個,應增加一份;
      2.申請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複印件;公民死亡,其近親屬申請行政複議的,應提交公民死亡證明和申請人與公民死亡公民具有親屬關係的證明;
       3.申請人委託代理人蔘加行政複議,除應提供申請人簽字的授權委託書外,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複印件;
       4.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明材料,如被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強制措施等具體行政行為的相關文書複印件;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製作法律文書或未送達法律文書的,申請人應提交證明具體行政行為存在的有關材料;
       對被申請人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申請行政複議的,提交曾經向行政機關要求履行法定職責的證明。對一併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提交因具體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事實的證明;
       5.申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超過法定複議申請期限申請行政複議的,應提交有效的證據;
       6.申請人在申請複議時,有其他證據材料的,可一併提供;
       7.複議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就你所問的徵地行政複議所需材料需要哪些,我作出以上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