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於行政複議範圍有哪些
一、不屬於行政複議範圍有哪些
1.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
2.行政機關制定、發佈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3.行政機關對所屬公務員或其他工作人員作出的考核、任免、升降、辭退、迴避等人事處理決定、工資福利待遇等事項的處理決定和行政處分;
4.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
5.上級行政機關責令下級行政機關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
6.行政機關對信 訪問題作出的沒有規定新的權利、義務的重複處理行為或者解釋性答覆;
7.行政機關落實歷史遺留政策問題的行為;
8.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
9.調解行為以及法律規定的仲裁行為;
10.行政機關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的民事糾紛;
11.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為;
1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屬於行政複議範圍的行為。
二、申請行政複議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1.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定的被申請人;
2.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係;
3.有具體的行政複議請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
5.屬於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範圍;
6.屬於收到行政複議申請的行政複議機構的職責範圍;
7.其他行政複議機關尚未受理同一行政複議申請,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體就同一事實提起的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
被申請人在行政複議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有哪些?
被申請人在行政複議中應當履行向行政複議機關送交書面答覆書的義務、被申請人對作出的行政複議決定,無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被申請人還需要履行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有關辦案人員的迴避申請並且需要説明迴避的理由和事實。具體的需要的履行的義務的介紹如下:1、被申...
-
不屬於行政複議受案的範圍的是什麼
一、不屬於行政複議受案的範圍的是什麼1.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2.行政機關制定、發佈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3.行政機關對所屬公務員或其他工作人員作出的考核、任免、升降、辭退、迴避等人事處理決定、工資福利待遇等事項的處理決定和行政處分;4.不具...
-
行政複議不影響執行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
-
交通行政複議有用嗎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