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於行政複議範圍的行為有哪些
一、不屬於行政複議範圍的行為有哪些
1.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
2.行政機關制定、發佈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3.行政機關對所屬公務員或其他工作人員作出的考核、任免、升降、辭退、迴避等人事處理決定、工資福利待遇等事項的處理決定和行政處分;
4.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
5.上級行政機關責令下級行政機關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
6.行政機關對信 訪問題作出的沒有規定新的權利、義務的重複處理行為或者解釋性答覆;
7.行政機關落實歷史遺留政策問題的行為;
8.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
9.調解行為以及法律規定的仲裁行為;
10.行政機關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的民事糾紛;
11.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為;
1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屬於行政複議範圍的行為。
二、申請行政複議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1.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定的被申請人;
2.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係;
3.有具體的行政複議請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
5.屬於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範圍;
6.屬於收到行政複議申請的行政複議機構的職責範圍;
7.其他行政複議機關尚未受理同一行政複議申請,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體就同一事實提起的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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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嗎?
一、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嗎?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申請人可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四條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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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行政複議時間是多久
違法強拆、暴力拆遷等詞成為了熱搜詞,而且新聞中也不斷出現這樣的新聞,在遇到這樣的情況的時候,一定要掌握維權技巧,才能維護好自身的權益。而且選擇正確的維權方式也是解決問題關鍵。當遇到強拆後,首先判斷自己面臨的是何種性質的強拆,以便採取相應的對策,合法強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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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違法申請行政複議可以嗎?
一、程序違法申請行政複議可以嗎?行政複議程序是行政複議申請人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至行政複議機關作出複議決定的各項步驟、形式、順序和時限的總和。行政複議的具體程序分為申請,受理、審理、決定四個步驟。行政複議程序違法造成損失的由複議機關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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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請人應在收到行政複議申請承擔什麼責任?
被申請人應當在收到行政複議申請材料的相關規定,被申請人在行政複議中應承擔主要舉證責任。所謂主要舉證責任,具體體現為在行政複議中被申請人要對以下問題提供證據予以證明:1.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事實根據。在行政複議中,被申請人要對其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