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提起行政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為
一、不能提起行政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為
1、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例如行政機關對其所屬的人員或基於內部行政管理關係作出的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等人事處理決定。對這些處理決定,當事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提出申訴。
2、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其他處理,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或起訴。
3、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例如訊問刑事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檢查、搜查等;
4、行政機關針對不特定對象發佈的能反覆適用的規定,例如行政法規、規章等;
5、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
6、駁回當事人對行政行為提起申訴的重複處理行為;
7、行政機關對落實私房政策等歷史遺留問題作出的處理;
8、其他不符合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為。
二、行政複議範圍包括的幾種具體行政行為
第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第二、行政處罰針對的是已經存在的違法行為,如果只有違法的可能性,而尚未發現有違法活動,就不能對行政管理相對人實施行政處罰,只能依法採取預防性的行政措施(如執法檢查、扣押等)。
第三、行政處罰由享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實施。其他國家機關、如權力機關、司法機關,不能作為行政處罰的主體。
第四、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對社會實施行政管理的手段,它不能用於行政機關的內部管理活動。
行政複議實質上具有一種裁判性,即準司法性的活動。首先,行政複議遵循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則,行政複議活動的產生由行政相對人依法提出申請;其次,行政複議是以解決個案的方式來裁決爭議的,即解決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爭議。
-
村民代表申請行政複議的流程是什麼?
一、村民代表申請行政複議的流程是什麼?1、確認執法機關已對作出具體行政行為。通俗説,就是執法機關已經送達具有決定性的法律文書,如:處罰決定書、強制措施通知書等。如果遇到不依法執法的機關,切記留存執法機關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錄像、照片均可)。2、《中華...
-
被人謀殺派出所不解決如何投訴
律師解析:派出所解決結果不公,可以採取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1、向該派出所所屬分縣局的上一級公安機關(市局)提起行政複議。2、向所屬分縣局所在的區、縣人民政府申請複議。3、向該分縣局所在地區、縣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訴訟。法律依據:《行政複議法》第十二條:...
-
拆遷行政複議時間是多久
違法強拆、暴力拆遷等詞成為了熱搜詞,而且新聞中也不斷出現這樣的新聞,在遇到這樣的情況的時候,一定要掌握維權技巧,才能維護好自身的權益。而且選擇正確的維權方式也是解決問題關鍵。當遇到強拆後,首先判斷自己面臨的是何種性質的強拆,以便採取相應的對策,合法強拆是...
-
行政複議不影響執行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