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行政複議有時效期多長?
一、產權行政複議有時效期多長?
(1)一般情況下,申請複議的法定期限為申請人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之日起60日內提出。
《行政複議法》第9條第一款對此作了明確規定。原來的法律、法規規定複議申請期限不滿60日的,一律按照本法規定,即複議申請期限為申請人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之日起60日內。
(2)原來法律、法規規定超過60日的,按照原來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此,即“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這是指除《行政複議法》以外的法律所規定的申清期限。例如,《專利法》規定,申請專利人對專利局駁回申請決定不服的,其複議申請期限為3個月,則該案複議申請期限仍為3個月。
(3)“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這裏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測、不可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客觀事實,如地震、戰爭等;其他正當理由指不是由個人故意造成,憑主觀努力也難以克服的事實,如生病、因正當理由較長時間離開固定住所等。發生了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待這些障礙消除之後,複議期限不足60日的應補足60日;超過60日的,超過的日數是上述障礙存在的天數。
二、申請行政複議去哪些機關申請?
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在本級或者上級部門擇一選擇;
2、對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以共同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其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複議;
3、對被撤銷的行政機關在撤銷前的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複議。
因此當時如果是想要申請產權的行政複議,那麼通常有效期是在60天,也就是當事人他如果是收到了相關的具體行政行為的行為的處罰通知書,那麼從他收到通知書的那一天算起的60天之內,或者是他應當知道那麼都是這個時間段,可以去發起書面的行政複議的申請。
-
不能申請行政複議的程序情況是什麼?
一、不能申請行政複議的程序情況是什麼?不能申請行政複議的程序情況是:如果行政複議已經被駁回就不能再申請。行政複議就是對於前面的行政規定有所不服,要求法院進行再次進行審理,一般需要到更高一級的法院去要求進行復議,複議的結果需要根據案件本身,以及法官對於...
-
逾期費用過高怎麼處理,有什麼解決辦法?
一、逾期費用過高怎麼處理,有什麼解決辦法?逾期費用過高的解決辦法有:查詢相關法律,如果對方機構不符合法律規定,按照法律規定的部分償還即可;如果費率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可以與貸款機構提交材料申請本息減免,儘可能降低需要還款的金額,避免過長時間的逾期產生更...
-
不許撤回行政複議申請的行為有哪些?
一、不許撤回行政複議申請的行為有哪些?不許撤回行政複議申請的行為有:申請人在專利局未改變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的情況下撤回複議申請;申請人在專利局改變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的情況下同意撤回複議申請。申請行政複議是申請人的一項權利。申請人可以依法處分自己...
-
不能成為行政複議被申請人的範圍是什麼?
一、不能成為行政複議被申請人的範圍是什麼?不能成為行政複議被申請人的範圍是自然人。根據《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12條-14條的規定,行政複議的被申請人有以下幾種: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依照行政複議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申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