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行政 > 行政複議

違章建築行政複議書

違章建築行政複議書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違章建築拆除行政複議

。首先違章建築進行認定之前交給行政相對人,怎麼來行使陳述申辯的權利,就是你來辯駁你的建築並不是所認為的屬於違章建築。提供的證據包括一直談到的歷史原因、建設時間、法律適用、法律溯及力的問題等等,也包括鄉村認定鄉鎮認定等等,來説明建築確實不屬於違章建築,這是陳述申辯的問題。  陳述申辯以及相關舉證做完以後,通常講作為城管部門不會太在意這個問題,也即是説做完後他同樣可以下達限期拆除書,認定為違

點擊文檔鏈接,可查看更多信息

章建築。這個時候必須賦予你複議和訴訟的權利。  新的行政訴訟法當中也改了,複議是兩個月,訴訟是六個月,也就是説你在兩個月內可以進行復議,六個月內可以進行訴訟。在實踐中我發現有違章建築在認定的時候不告知你相關的權利義務,如果沒有告知你那麼訴權,那麼下完了認定相關的憑單後,兩年之內都可以訴。這個訴訟時間的確定就是變相的對行政機關的一種怠於履行告知相關權利的一種懲罰。在兩個月之內可以先提起復議,複議就是給你認定機關的上級部門,比如鄉鎮認定的話可以到縣區人民政府,如果是城管或者規劃部門來認定的話,可以到上級的城管規劃部門或者同級的領導他的政府,區縣城管部門給你做的話你可以到區縣人民政府進行復議。複議的目的就是要求撤銷其錯誤的認定或者確認違法。  這裏主要掌握兩點:一個是程序性一個是實體性的。程序性就是你可以掌握對方在進行違章建築的認定、處罰等相關的執法行為中有錯誤的程序認定,也可以進行程序性的主要闡述。實體性就是明明是有證或者有充足歷史原因的,實體上不應該認定為違章建築,也可以從實體上講。包括法律使用上,應該使用土地管理法卻使用城鄉規劃法。比如你是在集體承包的耕地上,耕地上大多適用土地管理法,如果你建在相關的建設用地上,有可能更多的是城管進行認定。這裏你要充分的找出對方的錯誤點,包括執法程序、執法的職權、執法的法律依據、執法的事實認定等等都是作為複議的要點。  如果複議機關下達了撤銷,這樣你整個違章建築認定就屬於整個程序撤銷掉了,如果説駁回你的複議請求就屬於複議機關認定你屬於

違章建築,那麼這個時候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訴。也就是説這個時候認定完後,你就屬於認定機關跟賦予機關共同作為被告來進行起訴。如果複議機關就當中的一些事實一些法律程序儘管沒有支持你的複議請求也在實體上進行變化,應該以賦予機關為被告進行訴訟。  訴訟分一審二審,訴訟當中主要圍繞認定機關以及複議機關在整個過程中所產生的一些違法程序等等各個方面的實體內容來進行法律訴訟,在這裏我們一定要注意執法程序和執法依據。  我們認為會產生一些行政機關到位的問題,都可以抓住進行行政訴訟,如果行政訴訟一審判完後沒有支持你的訴訟請求,你還可以進行二審,那麼按照我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這種違章建築必須是經過全部的複議和訴訟程序之後才能進如強制執行程序,也就是説強拆程序,如果説提起復議訴訟就相當於職權依據的機關沒有權利來拆違章,必須等到訴訟結束,並且認定確實是違章,這就是一個比較通俗語言來講的一套完整的違章建築的認定、處置以及後果執行法律依據、法律程序。

以上是你諮詢的違章建築拆除行政複議怎麼寫的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