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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和治安管理處罰有哪些不同?

一、行政處罰和治安管理處罰有哪些不同?

行政處罰和治安管理處罰有哪些不同?

行政處罰和治安管理處罰的不同有:主體不同、適用依據不同、適用法律文書格式不同、罰則不同、罰繳方式不同、執行不同。行政主體只能是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即:公安民警,還有一些被公安機關授權的鄉、鎮政府。行政處罰一般實行罰、繳分離制,罰款決定由行政機關執行,罰款的收繳由銀行執行。

二、具體情況

1、主體不同

治安管理處罰:行政主體只能是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即:公安民警,還有一些被公安機關授權的鄉、鎮政府。

行政處罰:行政主體除了公安機關外還有税務、工商、財政、計劃、海關、港務、外匯等行政主體。因此,一般情況下,公安適用的行政處罰都要加上“公安行政”的字樣。

2、適用依據不同

治安管理處罰:規定的處罰種類只有警告、罰款和拘留 3 種。

行政處罰:除此之外,還有責令停產停業、吊銷或暫扣執照、許可證等,且是否適用拘留、罰款數額大小等也不盡相同。

3、適用法律文書格式不同:治安處罰適用的法律文書格式,如:《治安管理處罰審批表》、《治安管理處罰裁決書》和《治安管理當場處罰書》等;而行政處罰文書則與此不同,適用《公安行政處罰審批表》、《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和《當場處罰決定書》等。

4、罰則不同

治安管理處罰:只能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行政處罰:除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外,還有其他的行政法。如非法持有、使用假幣行為,適用《銀行法》;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為,適用《禁毒決定》等。

5、罰繳方式不同

治安管理處罰:中罰款和決定和收繳由公安機關執行。

行政處罰:一般實行罰、繳分離制,罰款決定由行政機關執行,罰款的收繳由銀行執行。

6、執行不同

治安管理處罰:公安機關對拒不執行的相對人可以適用強制執行,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處罰:除了公安、税務、海關外其他的行政機關、授權組織則不能適用強制執行措施,而只能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處罰與治安管理處罰顯然是不同的概念,兩者適用的處罰類型和種類都有不同。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處罰適用的羣體更廣,對公民在生產生活中的各種違反相關行政法規的行為都可以適用,而治安管理處罰一般只能違反治安環境或者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進行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