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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仲裁是誰告誰,有哪些規定?

一、行政仲裁是誰告誰,有哪些規定?

行政仲裁是誰告誰,有哪些規定?

行政裁決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律授權和法定程序,對當事人之間發生的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與合同無關的特定民事、經濟糾紛進行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裁決又稱為行政司法。

行政裁決的主體是法律授權的行政機關。行政裁決是經法律授權的特定行政機關,而不是司法機關,但是並非任何一個行政機關都可以成為行政裁決的主體,只有那些對特定行政管理事項有管理職權的行政機關,經法律明確授權,才能對其管理職權有關的民事糾紛進行裁決,成為行政裁決的主體。

二、行政裁決有什麼特徵?

行政裁決,是行政機關依法裁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權益爭議的活動。行政裁決的特徵有以下方面:

1、行政裁決的主體是法律授權的特定行政機關。

2、行政裁決的對象是特定的民事、經濟糾紛。

3、行政裁決在形式上具有準司法性。

4、行政裁決在效果上具有強制性。

三、行政仲裁之後有提起訴訟的權利嗎?

不能提起行政訴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行政仲裁、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都屬於我國行政司法的主要內容,也是公民求助或訴訟的重要法律途徑。

行政仲裁是指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以第三者的身份依法對其內部發生的行政爭議做出最終裁決的一種行政司法行為。通俗的説,當我們與別人發生糾紛無法協調時,可以向政府申請行政裁決。

行政複議是法定行政複議機關應行政爭議特定方當事人的申請,審查對方當事人所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與合理性,並作出相應裁決的行政司法行為。通俗的説,當我們不服政府機關的某一執法行為的時候,可以想該機關的上級申請裁決。

行政訴訟是指行政相對人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的行政行為不服,想法院涕泣訴訟,由法院對該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並做出裁決的活動,通俗的説,當我們不服政府機關的某一執法的時候,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執行行政裁決的主體必須是法律授權的特定行政機關,行政裁決的對象是特定的民事案件或者是經濟糾紛。行政裁決具有準司法性質,在效果上具有強制性,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

標籤:仲裁 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