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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物價商家面臨的處罰有哪些

一、哄抬物價商家面臨的處罰有哪些

哄抬物價商家面臨的處罰有哪些

根據《價格法》有關規定,應當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二、疫情期間哄抬物價商家會面臨哪些處罰

如果疫情期間發現有哄抬物價的行為,應立即通過12315市場監管投訴舉報電話及時舉報投訴;但舉報投訴一定要有明確的被舉報人的姓名、住址、聯繫電話等真實信息,要有被舉報人的價格違法行為的具體事實,如雙方交易的真實有效記錄、發票、圖片等證據資料,並積極配合調查處理。被舉報人的行為一旦查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三、疫情期間哄抬物價構成什麼罪

《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除了日常哄抬物價外,在特殊時期比如疫情期間出現此行為的商家,則視為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者,將處以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同時沒收違法所得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