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50000元罪怎麼處罰
一、挪用資金50000元罪怎麼處罰?
挪用資金數額為5萬元的,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1、《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挪用資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3、對於不具備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只構成挪用資金罪。而其量刑標準為:挪用資金超過3個月未還或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為拘役刑;數額為5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4、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1.5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的,為拘役刑;數額為2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5、挪用資金超過3個月未還或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數額為5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6、 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1.5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數額為2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7、第六條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還,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綜上所述,非國家工作人員挪用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拒不退還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資金數額在3萬元以上應當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挪用資金數額為5萬元以上的,應當判處有期徒刑12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
一人有限公司可以成立挪用資金罪嗎?
一、一人有限公司可以成立挪用資金罪嗎?也可能是會成立的,非股東挪用資金的可能。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
-
江蘇省挪用資金罪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挪用資金,首先這個挪用就可以看出,行為人的行為是違法的,挪用就是使用不是屬於自己的東西。挪用資金這個行為發生的主體一般是有一定的工作,並且本身擁有一定規定權利才可以挪用的。那麼關於挪用資金很多人肯定有很多疑惑。下邊這就給大家講一下江蘇省挪用資金罪立...
-
職務侵佔罪數額較大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職務侵佔罪數額較大的認定標準如下:職務侵佔罪中的“數額較大”的數額起點,按照關於受賄罪、貪污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執行。而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認定為“數額較大”,所以六萬元認定為職務侵佔罪數額較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
-
職務侵佔罪的相關法條是什麼?
利用職務給自己來給自己謀取利益的情況比較常見,在工作中我們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其實這種行為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也就是職務侵佔罪,對於罪行的解釋在相關的法規中有詳細的説明,處罰比較嚴重,那職務侵佔罪的相關法條是什麼?下面就對此問題進行詳細的介紹。一、職務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