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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常州市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很多人都以為職務侵佔罪與侵佔罪屬於一類,都是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但是實際上,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實施的貪污犯罪。根據刑法規定,構成職務侵佔罪如何量刑?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常州市關於職務侵佔犯罪詳細的量刑標準,供你參考。

一、常州市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

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犯本罪的,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2017年最新修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1.構成職務侵佔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職務侵佔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二、認定職務侵佔罪的標準是什麼

1、該罪的犯罪主體的認定:

具體是指三種不同身份的自然人,包括: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這些董事、監事必須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他們是公司的實際領導者,具有一定的職權,當然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2)上述公司的人員,是指除公司董事、監事之外的經理、部門負責人和其他一般職員和工人。這些經理、部門負責人以及職員也必須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他們或有特定的職權,或因從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侵佔公司的財物而成為本罪的主體。

(3)上述公司以外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是指集體性質企業、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的職工,國有企業、公司、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等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所有職工。

2、為了更好地認定職務侵佔罪,要注意與盜竊罪相區分。

(1)主體要件不同。職務侵佔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盜竊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2)犯罪對象不同。職務侵佔罪對象只能是本單位的財物;而盜竊罪的對象是他人財物,包括公私財物,而且多為犯罪行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財物。

(3)犯罪手段不同。職務侵佔罪是利用職務的便利侵佔實際掌管的本單位財物;而盜竊罪則是採用祕密竊取的手段獲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4)法定刑不同。職務侵佔罪最高法定刑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刑較輕,且量刑的幅度較小;而盜竊罪的最高法定刑為無期徒刑,量刑幅度較寬。

聽過上文的介紹,您已經知道在常州市對職務侵佔罪的刑罰還是非常嚴重的,可以處15年有期徒刑,而且還有可能並處沒收財產。如果涉嫌該罪,最好是委託我們本站網站專業的辯護律師瞭解司法機關的處理程序,及時展開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