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於玩忽職守罪定罪標準是什麼?
玩忽職守罪定罪標準,玩忽職守就是國家公職人員對工作不負責任,嚴重違反國家規定的規章制度,在工作崗位上不能盡職盡責,從而給國家和集體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他危害了國家機構的安全,侵害了國家或集體的財產,以及公民的人身或財產,情節嚴重的,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客體要件
此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由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本職工作嚴重不負責,不遵紀守法,違反規章制度,玩忽職守,不履行應盡的職責義務,致使國家機關的某項具體工作遭到破壞,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從而危害了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此罪侵犯的對象可以是公共財產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財產。
玩忽職守罪量刑標準,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玩忽職守罪的立案標準
二、立案標準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4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7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
2、導致2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
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5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5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75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3、4兩項數額標準,但3、4兩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合計間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1年以上,或者破產的;
7、海關、外匯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100萬美元以上外匯被騙購或者逃匯1000萬美元以上的;
此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規章制度,擅離職守,不盡職責義務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義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三、必須有違反國家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玩忽職守的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
所謂玩忽職守的作為,是指國家工作人員不正確履行職責義務的行為。有的工作馬馬虎虎,草率從事,敷衍塞責,違令抗命,極不負責任。有的陽奉陰違,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胡作非為等。所謂玩忽職守的不作為,是指國家工作人員不盡職責義務的行為。即對於自己應當履行的,而且也有條件履行的職責,不盡自己應盡的職責義務。有的擅離職守,撒手不管;有的雖然未離職守,但卻不盡職責,該管不管,該作不作,聽之任之等。由於各個機關、單位都有自己的活動原則、組織紀律和規章制度,以及工作人員的職責和權利、義務,這些都是必須遵守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有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只有違反了這些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才能成為玩忽職守的行為。因此,玩忽職守的行為方式多樣,涉及面廣,在不同的領域、不同的部門,有不同的規定。例如:在糧食保護、防火護林、商品檢驗、食品衞生、文物保護、防止傷亡事故及金融管理等方面,對玩忽職守行為以及依法應予追究的情況,此節和有關單行法規都有明確具體的規定。因此在處理某個具體玩忽職守案件時,必須嚴格按照此節和有關法律規定,對照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進行分析,這是認定構成各個方面玩忽職守罪的具體依據。
對於玩忽職守罪定罪標準在處理具體案件時,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客觀的,實事求是的分析,玩忽職守罪在不同的工作崗位有不同的規定,涉及面很廣,對於造成人員傷亡的應該立案,造成經濟損失15萬以上的予以立案,造成公司破產的或者停產一年的都有立案的標準。對於手握權利的人,奉勸一定要用好手中的權利。
-
哪些情形可能玩忽職守罪
一、哪些情形可能玩忽職守罪?可能構成玩忽職守罪的行為是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規章制度,擅離職守,不盡職責義務,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義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立案:1、造成死亡回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
-
濫用職權罪的證據標準是什麼?
很多官員在實際得到公民賦予的權力後卻為了自己的利益而隨便將權力用在了違法的地方,檢察官在公訴這些官員的時候也是需要具備客觀的證據的。那麼,濫用職權罪的證據標準是什麼呢?其實檢察官所需要的證據只要在時間地點以及目的上有效力就可以直接指控其罪行。下面...
-
玩忽職守案的管轄權是什麼法院?
一、玩忽職守案的管轄權是什麼法院?刑事訴訟方面,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有三類:1、危害國家安全案件;2、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案件;3、外國人犯罪的案件《刑事訴訟法》第二十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
-
職務犯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職務犯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1)、職務犯罪主體:職務犯罪的主體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一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二是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中的國家工作人員、三是人民團體中的工作人員、四是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