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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職守罪有公職會被開除嗎?

一、玩忽職守罪有公職會被開除嗎?

玩忽職守罪有公職會被開除嗎?

一般是會的。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公職人員必須開除公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玩忽職守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規章制度,不履行職責義務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義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

二、玩忽職守犯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

2、導致1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

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3、4兩項數額標準,但3、4兩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合計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6個月以上,或者破產的;

7、弄虛作假,不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不報、緩報、謊報情況,導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結果繼續、擴大,或者致使搶救、調查、處理工作延誤的;

綜上所述,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會觸犯刑法,其將面臨判刑的命運。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單位應當將其開除公職,不予錄用。這種情況下開除單位不用負責,不需要額外支付賠償。對於玩忽職守犯罪,法院量刑可以是三年以下,嚴重的話判三年以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