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對犯罪嫌疑人會見規定有哪些?
為確保監所安全和律師會見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刑事訴訟法》、《看守所條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以及公安部、省公檢法司、市委政法有關規定的精神,結合我市看守所的實際情況,特對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如下規定:
1、律師辦理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時,看守所應當查驗律師有效執業證、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委託書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辯護通知。
2、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應當2人,以便互相監督和確保安全;律師會見時至少1人為執業律師,其他隨同人如非執業律師,應是與會見律師同一單位並持有律師管理機關印發的證件的人員。
3、在偵查階段,對不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律師憑公安機關經辦單位開具《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辦理會見。對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憑公安機關經辦單位開具的《批准會見犯罪嫌疑人決定》辦理。
4、在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受聘律師可以直接由看守所安排與被告人會見,出示起訴意見書或起訴書和律師事務所介紹信辦理,不需經偵查、檢察或審判機關批准和安排;非律師職務的其他辯護人經檢察院和法院的具體辦案部門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會見。
5、會見時帶聘請的翻譯人員的,須出示經辦機關批准的文書。
6、律師會見時,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應一人一室。
7、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時,公安機關可以派員在場。
8、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時,不準私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親友參與會見;禁止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與外界聯絡的各種通信、攝影器材等工具;會見期間禁止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任何財物及攜帶任何物品出所。
9、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時,如違反法律規定或者會見場所的規定,在場民警應當制止,必要時可以決定停止本次會見,視情節輕重,通知律師管理部門。
10、看守所的工作人員不按規定辦理會見手續的,律師可以向移案或者受案的機關投訴,也可以通過司法行政機關向有關部門反映。
綜合上面所説的,律師在會見犯罪嫌疑人時就一定要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條件,而且在會見時看守所也會對當事人的相關證件進行檢查,而且所會見的時間一般是不能超過四十八小時,所以,在會見時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算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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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存疑不起訴後公安會怎麼呢
律師解析:存疑不起訴後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複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核。也就是説,根據法律規定,檢察院存疑不進行起訴的時候,公安機關如果認為檢察院存疑不起訴決定是有錯誤的,那麼公安機關是可以要求進行復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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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檢察院的案件能夠私了嗎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對於出於審查起訴階段的案件,當事人不能夠私了,因為此案件屬於公訴案件,應由人民檢察院覺得是否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但是對於部分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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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派出所會管嗎
律師解答:會的。律師解析:詐騙案派出所是會管的。派出所屬於公安機關的一個派出機構,詐騙罪是涉及到經濟的犯罪,一般由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管轄。當事人報案直接撥打110或到最近的判處機構都會被接收管理,待當事人説明情況後自動歸入相關部門。公安機關對於報案都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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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諒解書要注意什麼
1.需載明受害人的個人信息;2.需簡述案件信息,如時間、地點、人物等;3.若造成受害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諒解書應該寫明賠償已達成的協議。4.諒解書的重點是要表達清楚,已經得到受害者的諒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