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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流程

1、立案
當事人需要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審查,立案法院閲讀起訴狀進行案件形式審查後,認為屬於自己管轄範圍、起訴的主體符合法律規定、訴訟請求明確的,會做出受理的決定,並根據當事人提出的訴訟請求計算案件受理費。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後,法院立案部門將案件整體移送至審判部門。
2、審判
辦案法官收到案卷資料後,將在規定時間內將起訴書和證據材料副本交付被告答辯,並按照規定安排時間開庭審理。案情簡單、爭議標的不大的案件通常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即由一名審判人員進行審理,減半收取訴訟費用,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做出判決;一般案件都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三名審判人員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做出判決,全額收取訴訟費用。一審法院判決後,各方在規定時間內都沒有提出上訴的,裁判文書直接生效,二審程序不是民事訴訟的必經程序。
3、執行
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後,會規定判決文書的自動履行期限,如果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自動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