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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抗訴書可以發到網上嗎?

刑事抗訴書可以發到網上嗎?

一、刑事抗訴書可以發到網上嗎?

據悉,廣東省檢察院專門出台《廣東省檢察機關案件程序性信息互聯網查詢工作規定》和《廣東省檢察機關生效法律文書互聯網公開工作規定》,將最高檢對於案件公開和案件查詢的規定進一步細化,規定全省各級檢察院要將法院所作判決、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訴書、抗訴書,檢察機關不起訴決定書、刑事申訴複查決定書等主要法律文書全面通過互聯網公開。該省各級檢察院在每個法定工作日發佈和更新本院所辦案件的生效法律文書。同時,對本院辦理的偵查、審查逮捕、公訴、刑事申訴審查、刑事賠償、行政賠償監督、國家司法救助、民事訴訟監督、行政訴訟監督等14類案件的程序性信息,提供網絡查詢。

二、刑事抗訴書內容與製作

刑事抗訴書規定格式和內容要素如下

×××人民檢察院

刑事抗訴書

×檢×抗字[年度]第××號

原審被告人……(依次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單位及職務,住址,被採取強制措施或服刑情況。有數名被告人的,依從重至輕順序分別列出)。

原審被告人×××……一案(寫明姓名、案由),由×××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本院審查起訴,本院××××年××月××日提起公訴(對自偵案件,相應改寫為“本院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對自訴案件,相應改寫為“自訴人××××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以××號刑事判決書(裁定書)作出判決(裁定):……(判決、裁定結果)。經依法審查(如果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而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應當寫明這一程序。如果是按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應當寫明生效的一審判決或二審判決情況、有關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程序。然後再寫“經依法審查,本案的事實如下”):

概括敍寫檢察機關認定的事實、情節。應當根據具體案件事實、證據情況,圍繞刑法規定該罪構成要件特別是爭議問題,簡明扼要敍寫案件事實、情節。一般應當具備時間、地點、動機、目的、關鍵行為、情節、數額、危害結果、作案後表現等有關定罪量刑的事實、情節要素。一案有數罪、各罪有數次作案的,應依由重至輕或時間順序敍寫。但是,文字應當簡明扼要。

原審被告人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以下寫明,對判決(裁定)的審查意見和抗訴理由。層次是:(1)“本院認為”之後,先概括指出被告人行為危害程度、情節輕重程度,依法應當如何判決。(2)再明確指出判決(裁定)錯誤的核心之處,明確寫明抗訴焦點,如“認定事實有誤”、“適用法律不當”、“量刑畸輕”等。(3)集中闡述抗訴理由,具體分析原審判決、裁定錯誤所在,論證檢察機關的正確意見。]

如果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不認同時是可以提出抗訴申請的,在提出抗訴申請時也要寫明刑事抗訴書,在刑事抗訴中中要寫明抗訴的具體事宜以及案件的事實,同時檢察院也是會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做出判決,也會將刑事的抗訴書送達至被告人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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