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訴訟

原告的辯護可以是普通公民嗎

原告的辯護可以是普通公民嗎

一、原告的辯護可以是普通公民嗎?

只有親屬,其餘為法律工作者、律師、推薦的人。

刑事訴訟

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二、打官司原告要辯護嗎

打官司的時候,原被告雙方都有辯護的權利,如果被告説出一些不利於原告的話,原告當然是要為自己辯護,維護自己的權益的。

打官司的流程是怎樣的

1、寫訴狀

民事起訴狀是啟動法律程序的一個重要法律文書。恰當的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的陳述和法律依據,都是決定官司勝敗的重要因素。所以,寫訴狀要有好的構思和設計,否則,不僅會影響訴訟結果,有時還會造成費用的損失。

2、立案

首先要選擇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然後遞交訴狀和證據及其他相關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書後,等待法院傳票通知開庭。

3、開庭

開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法庭調查階段的舉證、質證是專業性很強的訴訟行為。辯論階段是充分闡述支持自己主張的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的時候。其目的是説服法官和對方當事人認可自己的觀點。辯論結束後等待法院判決。

4、判決

開完庭後作出判決是法院的工作。當事人在拿到判決書後,如不服判決要及時上訴啟動二審程序。否則,一審判決生效,雙方爭議的問題要按照判決履行。

5、執行

判決生效後,如當事人不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主動履行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應及時申請法院執行。拒不履行判決法院可以採取拘留、罰款措施,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只是訴訟過程中的幾個主要環節。在整個訴訟中還有很多訴訟行為需要注意,比如舉證期限、提出反訴以及申請鑑定和證人出庭等等,這些細節至關重要。“細節決定成敗”這句話用在訴訟中是很恰當的。

一個官司的運行是需要更加專業人士作為辯護人或者委託人進行訴訟的,這樣勝算和陳述事實的過程才能更加清晰。同時,雙方當事人不管是民事案件還是形式案件,都需要了解清楚具體的訴訟流程,以免在受理過程不知道自身的定位和方向。有必要的可以聘請專業律師。

標籤:公民 原告 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