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訴訟

檢察院審查起訴之後會怎樣?

一、檢察院審查起訴之後會怎樣?

檢察院審查起訴之後會怎樣?

審查起訴終結後,檢察院一般會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由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審查起訴是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起訴或免予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起訴的活動。在中國,審查起訴活動是人民檢察院職權之一,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必經程序。在審查起訴中,人民檢察院對偵查階段查明的犯罪事實和蒐集的證據進行全面複查,既是對偵查工作的檢查和驗收,又是偵查工作的深入和發展,其目的是進一步保證案件的質量。

二、審查起訴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偵查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該條對審查起訴的期限以及改變管轄後審查起訴期限的計算,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這一規定是長期審查起訴經驗的總結,是符合準確、及時辦案要求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3款的規定:對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也要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以上規定的審查起訴的期限是針對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來説的,實踐中對犯罪嫌疑人未被羈押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不受1個月至1個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個月至1個半月內完成,也可以超過這個期限,但是,必須貫徹迅速、及時原則,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審查。

此外,如果在審查起訴過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中止審查,並按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作出通緝的決定並通知偵查機關執行。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對在逃犯罪嫌疑人應當中止審查,對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審查起訴應當照常進行。中止審查應當由審查起訴部門負責人提出意見報請檢察長決定。中止審查的時間不計入審查起訴的期限。人民檢察院經過審查,應當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依法作出提起公訴或不起訴的決定。

綜合上面所説的,對於案件的審理一般是從偵查階段再到審查起訴階段,最後在進入到審判的階段,只要到了審查起訴的階段基本上證據已經掌握齊全,只要按法律規定的流程走就可以對案件進行依法的判決,從而讓違法者可以受到處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