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訴訟

檢察院起訴了會很嚴重嗎?

檢察院起訴了會很嚴重嗎?
律師解析:檢察院起訴了嚴重,可能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並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公訴案件,亦即刑事公訴案件,是指由各級檢察機關依照法律相關規定,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訴訟的案件。刑事訴訟中的公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的案件,以及對於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已涉嫌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從而提請人民法院進行審判的訴訟活動。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
1、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2、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3、是否屬於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5、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法院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1、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2、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3、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適用緩刑等提出量刑建議,並隨案移送認罪認罰具結書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