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自訴轉公訴案件?
什麼情況下自訴轉公訴案件?
發現自訴案件的性質不再符合自訴的要求時,一般會轉化為公訴案件;如侮辱、誹謗罪中,發現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危害到國家利益;或發現案件性質並非自訴時的罪名,如侵佔罪中有虛構事實的行為,涉嫌詐騙罪等等。司法實踐中,故意傷害罪致被害人輕傷的,有時在自訴人取證困難的情況下,經申請,亦有轉化為公訴案件,由公安機關重新立案偵查的情況
自訴案件是否可以轉為公訴案件
自訴轉為公訴,只能下達公訴法律文書。公訴案件移送法院審判時,應該下達開庭通知,建議你儘快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
終止審理,是指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由於出現某些特定的情形而使案件失去繼續審理的必要性,人民法院裁定對案件結束審理。
根據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終止審理的情形主要是:
(1)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2)經特赦令赦免的;
(3)被告人死亡的;
(4)法庭宣佈延期審理後,人民檢察院在補充偵查期限內沒有提請人民法院恢復法庭審判,人民法院以撤訴結案的;
(5)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人民檢察院要求撤回起訴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7)自訴人死亡而沒有法定人員行使追訴權的。
公訴轉自訴案件可以和解嗎?
根據刑訴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規定,公訴案件和解必須具備被告人真誠悔罪、獲得被害人諒解、當事人雙方自願三個條件。雖然該條規定,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但不能由此得出和解就不需要被告人自願。實踐中,有些被告人確實真誠悔罪,其親屬也代為賠償被害人損失,但被告人並沒有和解的意願,即便被害人願意和解,我們認為也不能和解。被害人同意既包括被害人主動提出和解,也包括被告人提出和解後,經徵求被害人意見,也得到其同意的情況。
首先,法院受案後,應審查是否符合和解的條件,凡是符合的都應告知當事人可以和解。
其次,法院應積極創造條件,為當事人和解提供必要的協助。
再次,法院對在偵查、審查起訴階段達成的和解協議,應對其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根據審查結果決定是否確認。
最後,當事人可要求法院主持和解,並在法官的指導下達成和解協議。
綜合上面所説的,自訴案件如果要轉為公訴的話,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而且還要有證據來證明,這樣法院也才會受理,因此,在轉之前一定要提出申請,所以,任何案件只要還沒有作出最後定壓的時候都可以有機會來重新偵查,法治社會是看證據的。
-
刑事諒解書要注意什麼
1.需載明受害人的個人信息;2.需簡述案件信息,如時間、地點、人物等;3.若造成受害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諒解書應該寫明賠償已達成的協議。4.諒解書的重點是要表達清楚,已經得到受害者的諒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
-
怎麼才能起訴詐騙罪
律師解答:向公安機關報案起訴。律師解析:詐騙案要直接去公安機關起訴,詐騙案件屬於刑事公訴案件,依據我國法律規定詐騙罪應當由公安機關管轄。詐騙罪屬於公訴案件,由檢察機關代表國家提起。檢察機關認為追究刑事責任的,將提起公訴。受害人及時報警後,由公安機關根據具...
-
刑事強制措施有哪些特徵
律師解析:刑事強制措施的特徵有:強制措施是預防性措施,而不是懲戒性措施。強制措施是一種臨時性措施,隨着刑事訴訟的進程,強制措施應根據案件的進展情況而予以變更或者解除。強制措施的內容是人的人身自由的處分。強制措施的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
-
犯詐騙罪辯護詞怎樣寫
律師解析:辯護詞分序言、理由、結論三部分。序言部分,要説明辯護人出庭的合法身份和出庭任務,説明開庭前進行活動情況和對本案的基本看法。理由部分要針對起訴的控告,從可以從輕、減輕、免除處罰的情節和條件來辯護。結論部分,要提出結論性意見,以便使法庭成員明瞭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