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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被告刑事案件被抓怎麼辦?

是指因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發生糾紛,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旨在保護民事權益,請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權以保護其民事權利的人。是指與案件的最終結局有着直接利害關係,對刑事訴訟進程發揮着較大影響作用的訴訟參與人。

民事訴訟被告刑事案件被抓怎麼辦?

一、民事訴訟被告刑事案件被抓怎麼辦?

要按先刑事後民事的原則處理。民事案件中止審理,等刑事案件結案後再處理。

二、民事訴訟中案件還沒有立案,被告即被羈押(未委託代理人),民事訴訟還能順利進行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無疑是肯定的。因為我國現行法律並沒有規定,公民涉嫌犯罪羈押,原告就不得行使訴權。法律不禁止的,公民就可以行使,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08條之規定的受理條件,公民就可以行使訴訟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條明確規定“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法院不應該因為被告人被羈押而剝奪公民維護合法權益的權利。

人民法院對原告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後,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立案受理。在立案受理後,應該查明以下事實,根據不同情況處理:

1、如果刑事案件對民事案件有影響的,等刑事案件裁判後再審理民事案件;

2、如果是由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案件,符合條件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告確因涉嫌犯罪正在羈押的,參照先刑事後民事的原則,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6條第(6)款之規定,裁定中止本案訴令,這樣更有利於查清案件事實,保護原、被告雙方的合法權益。

3、如果刑事案件對民事案件沒有影響的,可以直接審理民事案件,不用等刑事案件的裁判。

三、刑事拘留後轉逮捕是不是就該判刑了?

刑事拘留後轉逮捕不一定會被判刑。刑拘後被批捕與最終是否會被法院判處刑事處罰沒有必然聯繫。因為中間還有一個審查起訴的程序,在這個程序中,可能會出現法定不起訴、證據不足不起訴、酌定不起訴的三種結果。因此,要想免除或減輕刑事處罰,建議你與委託的律師多溝通,積極尋找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

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與他人發生了糾紛事件後,當通過協商的方式無法解決時,也是可以通過訴訟等方式來解決,那麼在提出訴訟時,也是需要向當地的法院提交起訴狀,同時也要繳納相關的材料和證據,那麼法院也會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以及相關的證據來做出最終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