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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業務流程是什麼?

刑事訴訟業務流程是什麼?

一、刑事訴訟業務流程是什麼?

刑事訴訟業務流程是: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刑事訴訟處理起來會比民事訴訟更加的複雜,它可能會讓嫌疑人坐牢或是接受相應的刑罰,由於波及面比較廣泛,因此在對於某一個案件進行訴訟的流程相對來説也是比價複雜的,在正文中會展開進行説明。

二、具體內容説明

1、立案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報案、控告、舉報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進行審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實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決定是否作為刑事案件交付偵查或審判的訴訟活動;

2、偵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機關為收集、查明、證實犯罪和緝獲犯罪人而依法採取的專門調查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

3、起訴有兩種,包括公訴和自訴;

4、審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辯雙方及其他訴訟參與人蔘加下,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對於依法向其提出訴訟請求的刑事案件進行審理和裁判的訴訟活動;

5、執行則指刑事執行機關為了實施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所確定的內容而進行的活動,在我國,刑事執行的主體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監獄等。

三、相關法律依據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明確規定,刑事拘留適用範圍是: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訴訟業務流程通常分為五個步驟,每一個步驟都有着相應的時間限制以及相關的注意事項,在對案件進行起訴的過程中要保證每一個執行的環節都嚴格嚴謹,這樣才能對於案件的最結果的準確性有保證,也是對於犯罪嫌疑人和案件的一種負責任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