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二次退偵期限是多久?
一、法律規定二次退偵期限是多久?
二次退偵的期限也是一個月,刑事訴訟法當中明確的規定,被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之內補充偵查完畢,一次退偵和二次退偵的期限都是一樣的。公安機關對於人民檢察院第2次退回要求補充偵查的這種情況,一定要高度引起注意,證據還是不夠充分的就只能不起訴了。
刑事案件中二次退偵的期限也是一個月,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 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8條、第140條和第165條的規定,補充偵查在程序上有三種,即審查批捕階段的補充偵查、審查起訴階段的補充偵查和法庭審理階段的補充偵查。關於審查批捕階段的補充偵查,《刑事訴訟法》第68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説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八條對補充偵查的期限的規定,對於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 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 補充偵查完畢移送審查起訴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部門退回本院偵查部門補充偵查的期限、次數參照前款規定執行。
退偵期是絕對不可能延長的。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也是隻針對案件,在公安機關的證據鏈條確實有問題的情況下,檢察院所能夠做的只能是依法退回要求補充偵查。
如果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的起訴證據蒐集不夠的話,那麼公安機關必須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然後對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其他犯罪嫌疑人進行調查。調查證據充足的,然後再向檢察院提起批捕,然後進行審查起訴。通過之後就可以起訴犯罪嫌疑人。
-
詐騙罪具體怎麼個流程(辦案)
律師解答:有偵查、起訴、審判流程。律師解析:我國詐騙罪的辦案流程。一、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
-
刑事諒解書要注意什麼
1.需載明受害人的個人信息;2.需簡述案件信息,如時間、地點、人物等;3.若造成受害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諒解書應該寫明賠償已達成的協議。4.諒解書的重點是要表達清楚,已經得到受害者的諒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
-
搜查的程序和要求是如何的
律師解析:搜查的程序和要求為:在搜查的時候,應當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搜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進行。搜查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偵查人員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在逃或...
-
詐騙罪訟訴書怎樣寫
律師解析:涉嫌詐騙寫起訴狀:1、應當寫明寫訴狀的名稱,標明“刑事起訴狀”;2、寫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3、寫明控告被告人侵犯自身權益的犯罪行為的罪名,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再寫清楚事實和理由,最後寫明刑事訴狀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