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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責任殘疾賠償金可以要求賠償嗎?

一、刑事責任殘疾賠償金可以要求賠償嗎?

刑事責任殘疾賠償金可以要求賠償嗎?

刑事案件的傷殘最新法律有賠償,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損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指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在解決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附帶解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而進行的訴訟活動。 刑事訴訟法第99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財產。

通常,受害人輕傷以上,犯罪嫌疑人除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因此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損失。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則》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

二、其它情況

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即當事人不主動向國家司法機關請求,國家司法機關一般不介入干預當事人之間的糾紛。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國家刑事司法機關主動介入,受害人或者羣眾報案、舉報後,公安、檢察機關即會介入偵查。然後由檢察院代表國家對被告人提起公訴,由法院作為法律的裁判者進行公正的審判從而達到制裁犯罪人和保護人民的刑法目的。

對於刑事責任中附帶民事賠償的問題,在法律上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對於相關情況的認定,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不能認定和處理的, 則應當按照殘疾賠償金的認定情況,並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