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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的罪名可以重複立案嗎

不能重複立案。相同的罪名只能由一個公安機關立案,幾個公安機關都有權管轄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管轄。必要時,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十八條 幾個公安機關都有權管轄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管轄。必要時,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可以在職責範圍內併案偵查:
(一)一人犯數罪的;
(二)共同犯罪的;
(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還實施其他犯罪的;
(四)多個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存在關聯,併案處理有利於查明犯罪事實的。

相同的罪名可以重複立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