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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應當立案。本罪是行為犯,行為人只要未經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仍無故拒不退出的,原則上就構成本罪,應當予以立案追究。

二、哪些情況不按非法侵入住宅罪論

刑法理論上將“無正當理由侵入”解釋為不法侵入,合法侵入他人住宅,就是違法性阻卻事由。法律授權行為,緊急避險行為,存在阻卻違法性,不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一)法律授權行為

對於法律授權的合法進入者,如公安、檢察機關為了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嫌疑人,需要進入公民住宅對有關人員的身體、物品進行搜查和抓捕人犯時,不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進行搜查的,要持《搜查證》;進行查封、扣押的,要持《查封、扣押令》;執行拘留、逮捕的,要持《拘留證》、《逮捕證》。如,司法工作人員持合法手續進入他人住宅,依法履行職務,進行搜查、查封、扣押財物,或實施逮捕、拘留等職務行為,不能認為是非法侵入住宅。

(二)緊急避險行為

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採取的損害另一較小的合法權益,以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的行為。緊急避險既是公民的一項權利,也是公民在道義上應盡的一項義務,其目的在於鼓勵和支持公民同違法、犯罪活動和自然災害作鬥爭,以犧牲局部的、較小的合法權益來保護整體的、較大的合法權益。如,為了救火而侵入住宅,為了避免狗的襲擊而侵入住宅等。

三、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多少年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四、罪與非罪

區分本罪與非罪的界限,關鍵看情節是否嚴重。即只有對嚴重妨礙了他人居住安全與生活安寧的非法侵入住宅行為,才能以犯罪論處。

對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很顯然是對他人權利的一種侵犯,而只有達到一定程度之後,那麼才有可能認定構成這裏的非法侵入住宅罪,之後按照《刑法》中的量刑規定,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同時也要注意,雖然在一些情況下確實存在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情況,但卻有違法阻卻事由,這個時候也不能按照非法侵入住宅罪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