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傳播別人的醜事是不是犯罪

傳播別人的醜事是不是犯罪
傳播別人的醜事的行為,涉嫌侵犯個人隱私。受害人可以蒐集證據,報警處理,調解不成,到法院起訴,主張侵權賠償。情節嚴重的,給予侵權者治安處罰,嚴重的,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 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 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 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 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標籤:醜事 犯罪 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