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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既遂量刑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既遂量刑處罰標準是什麼?

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既遂量刑處罰標準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造成嚴重後果的認定標準:

(一)造成火警、匪警、醫療急救、交通事故報警、救災、搶險、防汛等通信中斷或者嚴重障礙,並因此貽誤救助、救治、救災、搶險等,致使人員死亡二人以上、重傷六人以上或者造成財產損失六十萬元以上的;

(二)造成一萬以上用户通信中斷一小時以上的;

(三)在一個本地網範圍內,網間通信全阻、關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斷或網間某一業務全部中斷二小時以上或者直接影響範圍五萬(用户×小時)以上的;

(四)造成網間通信嚴重障礙,一日內累計十二小時以上的;

(五)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造成火警、匪警、醫療急救、交通事故報警、救災、搶險、防汛等通信中斷或者嚴重障礙,並因此貽誤救助、救治、救災、搶險等,致使人員死亡一人、重傷三人以上或者造成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的;

(二)造成二千以上不滿一萬用户通信中斷一小時以上,或者一萬以上用户通信中斷不滿一小時的;

(三)在一個本地網範圍內,網間通信全阻、關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斷或網間某一業務全部中斷不滿二小時或者直接影響範圍不滿五萬(用户×小時)的;

(四)造成網間通信嚴重障礙,一日內累計二小時以上不滿十二小時的;

(五)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對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的量刑標準應該跟犯罪情節聯繫起來,犯罪嫌疑人破壞公用電信設施,在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下才會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不清楚是公用電信設施,過失破壞了公用電信設施的也要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