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不賭博了以前賭博有事嗎
看具體情況定,如果賭博尚不構成犯罪,追訴期限為六個月,經過兩年已經過了追訴期,是沒事的。如果賭博構成犯罪時,追訴期限為五年,如果查到就有事。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三十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6個月內沒有被公安發現,其他違法行為在2年內沒有被公安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繼續或者持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被侵害人在違法行為追究時效內向公安控告,公安應當受理而不受理的,不受本條第一款追究時效的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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