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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當如何避免非法集資?

我們應當如何避免非法集資?

我們應當如何避免非法集資?在當下經濟飛速發展的大環境下,非法集資的手段也是層出不窮,花樣翻新,我們怎樣才能避免上當受騙,首先要有一個好的心態,不要有貪圖便宜的心理,不要被高利潤矇蔽雙眼,天上不掉餡餅唯有自己踏踏實實,不要投機取巧。不要貪財,你就不會上當。

一、目前關於非法集資還沒有唯一的準法定概念

而且刑法也沒有規定非法集資罪的罪名,根據刑法規定,與非法集資有關的罪名有: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 非法集資活動形式多樣,手段不斷翻新,欺騙性和隱蔽性較強,致使廣大羣眾難辨是非,上當受騙,嚴重危害了社會與金融的穩定。廣大羣眾要提高甄別是非能力,認清非法集資的特徵,識別非法集資的形式,深刻了解非法集資的危害性,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投資風險意識,自覺遠離非法集資活動。

二、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

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其特點是: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非法集資主要有哪幾種? 根據《關於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銀髮(1999)289號)的相關規定,“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2)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

 (6)利用傳銷或祕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或莊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 怎樣識別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的形式多樣,隱蔽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如何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有關部門建議:要人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提高識別能力,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要結合非法集資的基本特徵,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是否承諾回報,非法集資行為一般具有許諾一定比例集資回報的特點。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投資往往伴隨着高風險,不規範的經濟活動更是藴藏這巨大風險。要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識別非法集資 做到“三看”對於如何識別非法集資,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趙金榮提醒廣大投資人要做到“三看”:一看回報率。要看是否以高收益為誘餌。如果所承諾的收益率大幅超過同期社會平均利率水平的,就可能屬於非法集資。二看範圍。要看是不是針對社會特定公眾吸收資金,一對一,還是一對多,如果是一對多就有可能屬於非法集資。三看資金流向。要看籌集資金為誰所用,如果是自己佔用,就屬於非法集資。防範非法集資 記住六“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讓眾多投資者掉進了不法分子設計的陷阱,為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行為,提升社會公眾風險防範意識,蘭州中院刑二庭法官萬廷達發佈六“不”口訣,提醒廣大投融資者要學法知法守法,提高風險意識。非法集資行為不受法律保護。非法集資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主要包括: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凡涉嫌非法集資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如何避免非法集資?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非法集資的隱蔽性和欺騙性也越來越高,讓你防不勝防,我們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對“高息”誘惑不動心,是對企業“實力”不崇拜,三是對“官方”背景不迷信,對熟人“熱心”不信任,是對“創新”理財產品不投資。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自覺遠離非法集資。

標籤:非法 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