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飾隱瞞犯罪2021標準是怎樣的?
從公安機關對搶劫、盜竊等涉及財物類案件的偵破實踐來看,在犯罪分子的背後,往往還隱藏着各種窩贓者、收贓者和銷贓者,有時甚至還形成了一系列的產業鏈,他們對犯罪分子拿來的財物來源渠道明知、或裝作不知,為了賺取高額的利潤,幫助犯罪分子處理贓物,那麼,掩飾隱瞞犯罪2018標準是怎樣的呢?
一、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含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九條將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修改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同時,將罪名由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修改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認定標準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在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中,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是區分罪與非罪的前提條件。那麼如何確定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明知”呢?司法實踐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推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
1、如果犯罪對象為機動車,那麼直接依據《關於依法查處盜竊、搶劫機動車案件的規定》司法解釋關於明知的法律推定;
2、如果犯罪對象為機動車以外的普通財物,則採用事實推定的方法來判斷犯罪嫌疑人對贓物不法來源“明知”的認識程度:一是看贓物交易的時間、地點,如夜間收購、路邊收購,對“明知”認識的程度就大於白天收購、市場收購;二是看贓物的品種、質量,如果贓物屬於剛在市場發行的新產品,則不法來源的可能性就大,因為合法的所有者不會輕易賣掉,除非搶劫或盜竊所得贓物;
3、看交易的價格,是否顯著低於市場價值,根據經驗,一般賣贓者所得贓款僅僅是贓物鑑定價值的三分之一左右;
4、看有無正當的交易手續,賣贓者是否急於脱手;
5、是看贓物與賣方身份、體貌的匹配性以及賣主對贓物的瞭解程度,等等。然後分別列出可證明“明知”的基礎事實和可反駁“明知”的基礎事實進行分析比較,再結合人們一般的經驗法則、邏輯規則判斷哪一方的事實和理由更為充分可信,最後推出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的結論。
綜上所述,關於掩飾隱瞞犯罪標準中,最關鍵的認定標準就是當事人是否明知犯罪所得,從五個方面來判斷,對於機動車按相關司法解釋判定,對於一般財物按照交易的行為特點和贓物的具體情況判定,對於交易價格,看與市場價比較是否正常,還可以根據買賣雙方的相互熟悉程度進行判定。
-
濫用職權過了追訴期還留置嗎
該行為構成濫用職權罪,過了追訴期就不留置了。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不滿五年的,追訴時效最高為五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追訴時效最高為十年。《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
-
挪用公款給他人買房什麼罪?
一、挪用公款給他人買房什麼罪?挪用公款給他人買房可能涉嫌犯挪用公款罪,若是挪用公款的行為同時滿足以下構成要件的,則構成挪用公款罪: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國家的財經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
-
虛假訴訟哪個部門立案?
一、虛假訴訟哪個部門立案?虛假訴訟罪是公訴案件,是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管轄的。證據確鑿構成犯罪的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由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虛假訴訟是指民事訴訟的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合謀編制虛假事實和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利用法院的審判權...
-
法律對經濟詐騙罪怎麼確定?
一、法律對經濟詐騙罪怎麼確定?法律上沒有“經濟詐騙罪”的説法,我國現行法律上所講的經濟詐騙主要分一般詐騙、合同詐騙和金融詐騙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