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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首要分子的處罰是什麼?

一、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首要分子的處罰是什麼?

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首要分子的處罰是什麼?

對於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是指聚眾擾亂公共場合的秩序,不服從國家工作人員的指揮管理的行為。如果一旦構成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那就需要接受刑法的懲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但只有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的首要分子,即擾亂活動的組織者、策劃者、指揮者才構成本罪。一般的參與者,不構成犯罪

本罪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行為人通常通過聚眾擾亂的方式對有關方面特別是政府施加壓力,迫使解決有關問題,以實現個人目的。行為人的要求是否正當,一般不影響本罪的成立,但可以作為量刑時的參考。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場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公共場所秩序是指保證公眾安全順利地出入、使用公共場所所規定的公共行為規則;交通秩序是指交通工具與行人在交通線路上安全順利通行的規則。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行為。

我國法律法規是嚴厲的打擊違法犯罪的行為的,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是屬於刑事案件,最輕的判刑也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當事人最好找個比較專業的律師為自己進行辯護,這樣不但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還可以我自己爭取別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