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法院對串通銷售非法商標罪既遂一般會判幾年?

一、法院對串通銷售非法商標罪既遂一般會判幾年?

法院對串通銷售非法商標罪既遂一般會判幾年?

法院對串通銷售非法商標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 【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本罪的認定

1.注意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1)應判定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故意,如果是過失製造、銷售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的,不構成犯罪

(2)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只有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

(3)從犯罪對象上來看,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馳名商標標識的,屬於情節嚴重。

(4)從犯罪手段上看,利用賄賂等非法手段推銷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屬於情節嚴重。

只要符合上述四大類情形之一的,就應當立案偵查。此外,對於情節不嚴重的,不構成犯罪,屬於民事侵權行為,應當由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商標法第57條的規定,責令被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或者處以罰款。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正確區分本罪與假冒註冊商標罪的界限

在實踐中,行為人既非法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又將此商標標識用於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上,從刑法理論上講,屬牽連犯,只定一重罪名。如果僅是非法制造或者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則構成本罪。

對於犯罪分子串通銷售非法商標的行為,是屬於嚴重的侵犯了國家對於商標管理規定的行為,涉及到相關事項的處理和認定上,是需要基於實際的涉案情況來進行合法的判決處理的,對於非法銷售商標的手段和方式來進行進行合法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