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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為犯罪對義務來源有哪些

一、不作為犯罪對義務來源有哪些?

不作為犯罪對義務來源有哪些

1、法律明文規定的積極作為義務

由其它法律規定並由刑法加以認可的義務,這裏的法律包括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等。如果只由其他法律規定,而未被刑法認可,則不能構成不作為犯罪的作為義務。

2、職業或者業務要求的作為義務

它是指一定的主體由於擔任某項或者從事某種業務而依法被要求履行的一定作為義務。該類型的作為義務有的規定在法律法規中,也有的規定在具體行業的相關規章制度中。

3、法律行為引起的積極作為義務

一般情況下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所規定的一定的義務,只產生違約的法律後果,並不會產生不作為犯罪的作為義務;只有在合同一方當事人因不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給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係造成嚴重侵害的情況下,這一作為義務才能構成不作為犯罪的作為義務。

4、先行行為引起的積極作為義務

我國刑法界的通説認為先行行為只要足以產生某種危險,就可以成為不作為犯罪的義務來源,而不必要求先行行為具有違法的性質。

二、不作為犯罪有哪些?

1)遺棄罪

2)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3)376條戰時拒絕、逃避徵召、軍事訓練罪;

4)第2款,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

5)第380條戰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罪;

6)第381條戰時拒絕軍事徵用罪;

7)第404條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税款罪;

8)第429條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

9)第440條遺棄武器裝備罪;

10)第441條遺失武器裝備罪

11)第444條遺棄傷病軍人罪

12)第445條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

13)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14)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15)丟失槍支不報罪

16)其他瀆職性犯罪,如私放罪犯、玩忽職守等。

不作為的概念應該很好理解,而不履行自己應盡義務不單純社會遭受到道德上的譴責,就像是身為軍人,軍人本來就有義務積極配合軍隊的各種軍事訓練,如果拒不接受軍事訓練,或者在作戰時期拒絕作戰的,這都已經構成了不作為犯罪。

標籤:犯罪 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