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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罪,緩刑期間要注意什麼

危險駕駛罪 緩刑期間要注意什麼

《刑法》中對危險駕駛罪的處罰是拘役,但還要同時處罰金。當然實踐中,很多犯了危險駕駛罪的人,最後都是適用緩刑的。那麼在危險駕駛罪緩刑期間需要注意什麼呢?具體內容,我們一起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危險駕駛罪緩刑期間要注意什麼

根據《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規定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二、緩刑期間再犯罪的如何處理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刑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

實際上,在危險駕駛罪緩刑期間要注意的內容,就是犯罪分子在緩刑期間應該遵守的相關規定,如果有違法規定的行為,那麼肯定是會被撤銷緩刑的。若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不妨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專業律師會幫助你分析解答各種法律方面的問題。

標籤:緩刑 危險 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