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法律規定入罪指的是什麼?

一、法律規定入罪指的是什麼?

法律規定入罪指的是什麼?

“入罪”是指把無罪判為有罪或輕罪判為重罪。司法官故意出入人罪的,依律處刑;過失出入人罪的,減等處罰。唐律作此規定,意在強調加重司法官的責任,以保證法律的統一適用,減少冤案的發生。刑法上的入罪原則與出罪原則跟我們唐朝的法律是一樣的,也就是,舉重以明輕,舉輕以明重。翻譯一下就是,“輕的行為被規定為犯罪,重的行為肯定是犯罪” “重的行為如果不構成犯罪,那麼比這個行為輕的行為也不構成犯罪”,當然,這不是原則,這是一種解釋法條的方法,是我們研究刑法的基礎,而我國明確規定的原則,是《罪刑法定》原則,這個原則很重要,説白了就是,只有法律明文規定的,才是犯罪,只要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就不是犯罪,就不能追究行為人的行為。

二、入罪定罪的相關説明

?

定罪,是根據刑法規定,對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何種犯罪以及構成的是輕罪還是重罪的確認與評判。定罪具有以下特徵:

1.定罪的主體是人民法院

定罪權是人民法院刑事審判權的重要內容之一。人民法院通過自己的職能活動,查明犯罪事實,根據刑法 [1]

規定確認行為的犯罪性,這就是定罪活動。因此,定罪的主體是人民法院。

2.定罪的客體是侵害法益的行為

侵害法益的行為是定罪的客體,因而只有對行為才能認定為犯罪。思想不能定罪,言論,如果沒有侵害一定的法益,也不能定罪。至於人的身份、職業、宗教等都不能定罪,這是現代法治原則的必然要求。

3.定罪的性質是刑事司法活動

定罪是人民法院根據刑法規定,對某一行為是否有罪的確認與評判,具有刑事司法活動的性質。定罪是以刑法規定為前提的,同時又是量刑與行刑的前提與基礎。通過定罪活動,使有罪的人得以入罪,受到應有的刑事追究;使無罪的人得以出罪,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因此,定罪活動關係到一個人生殺予奪,是一項重要的刑事司法活動。

入罪的相關條件和標準在我國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入罪的相關情況應當由司法機關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如果對相關情況不瞭解的,可以聘請律師對相關犯罪事實進行明確認定,以便作出合法的司法判決。

標籤:入罪 法律